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之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信用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1.该公司对所属零售门店未能实行统一配送药品。
2.该公司康民分店的企业负责人已离职,但未办理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总部对所属门店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的职责。
3、该公司一楼常温库湿度超标。
4、仓库内防鼠设备不足。
5、仓库内包装物料场所不足。